老年代步车“任性”上路让人忧
无证照、无车险、无年检
本报记者 张 缘 程丽娜
3月28日,省会街头出现惊险一幕:一辆老年代步车突发自燃,车上两名老人浑然不知,幸亏过路司机及时相救才避免了人员伤亡。其实,我市早在2013年12月就已出台相关规定,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三车”禁止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及主街主路二环至三环之间的延伸线通行。
一边是森严的法规,另一边却是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车险、无年检的老年代步车仍“任性”地穿梭于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不仅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还给其他车辆及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现象 老年代步车依然上路
昨日上午,记者从槐安路附近沿育才街一路北行,不时有老年代步车从身边驶过。“说是不让上路,但也没遇检查的,再说咱又不拉客。”63岁的张老先生说,他的老年代步车买了三年多,主要用于接送孙女上下学、买菜和带老伴儿出去遛弯儿。“一般我的活动范围也就是离家三四公里内,走路有些远,坐公交车又拥挤。有了老年代步车就方便多了,遮风挡雨的,孙女老伴儿也不用受罪。”说起自己的老年代步车,张老先生很是满意。
65岁的孙师傅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一辆四轮老年代步车。“我这一大把年纪了,再让我去折腾考驾照也不现实,有个这样的小车就方便多了。”孙师傅说,老年代步车不用上牌照,也不用考驾照,买回来就能上路,省了不少事儿。现在,只要出门,他都会开上老年代步车。
据记者了解,老年人使用代步车的用途主要有三:接送孩子、买菜、溜达代步。选择这一出行工具的老年人最看重其方便驾驶的灵活性,及驾驶的“低门槛”,尤其是进入冬季后,老年代步车能遮风挡雨深受宠爱。众多优点,让驾驶者在森严的法规下“任性”地穿梭于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
调查 代步车的危险性受忽视
虽然老年代步车操作灵活,优点颇多,受到众多老年人追捧。然而“低门槛”也造就了不少“马路杀手”。
“有一次,我临时将车停在路边等人,眼睁睁地看着一辆老年代步车在公交车靠边进站时突然硬冲过去,和来不及反应的公交车尾部相撞,被弹开2米多,一下子又撞到了我的车上。”市民赵先生心有余悸地说,幸好车里老人无大碍。要是速度再快一点,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了解到,由于很多老年代步车驾驶人都从未接受过正规培训,甚至不懂交通法规就上路,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此外,老年代步车自身的质量问题也令人忧虑。近两年来,老年代步车在行驶过程当中自燃的事故就发生了多起。2014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很多打着代步车旗号销售的车辆,其实是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这种车辆起步猛、底盘轻、容易发生侧翻。车辆生产出厂后,没有进行碰撞测试,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对老年人来说危险系数极高。
交管局 切不可图方便罔顾安全
长安交警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洪雨介绍,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依据的是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多以“老年代步车”为名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因未列入公告范围之内,因此不能办理牌证,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所以严禁上道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
在2013年12月27日我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市区“三车”管理的通告》当中,也明确强调禁止生产(改、拼装)和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及电动、燃油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就属于这一范畴。
“驾驶老年代步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的相关责任。” 洪雨说,因为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他提醒广大市民,很多老年代步车生产商不具备合法生产资质,产品出厂后未经过任何安全检测和安全实验,所以安全隐患巨大。市民切不可图一时方便而罔顾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