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引领消费质量升级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全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快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引领消费质量升级,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诚信、更可持续的发展。
主要商品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意见》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的目标。到2020年,我市将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区域),示范市场,示范商圈,示范商业综合体以及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行业和先进示范单位。消费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认同度达90%以上,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得到显著提高。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药品生产100%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资和农机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和主要日用品等商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到85%和85%以上。
消费维权保障效能进一步发挥。消费维权组织机构和投诉受理网络进一步健全,“一会两站”组织建设覆盖率和对消费者有效申(投)诉处理率均达到100%,消费者对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和落实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80%以上,行政调解率达到90%以上。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覆盖率。大中型商场、超市、卖场、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参创企业、行业普遍建立产品质量认证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与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经营户)参创率达90%以上,行业参创率达90%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参创覆盖率达95%以上。
到2020年,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批发市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全覆盖;完成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实现基地生产、市场流通检测全覆盖;消费维权网络(含一会两站)实现全覆盖;在全市培育打造出50条放心消费“示范街道”、50个放心消费“示范村镇(社区)”、50个放心消费“示范市场”、10个放心消费“示范行(产)业”和2000家各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单位和门店。
产品质量监管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意见》还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等方面程序和制度,将产品质量监管链条向前后两端延伸。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服务、消费等各个环节产品质量监测,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日常消费品等,依据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科学制定检测项目和指标体系,扩大检测范围和抽查批次,加强跟踪监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外,尤其要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密监管网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要加强消费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价格、计量、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