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扎实开展“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四个专项行动)

02.08.2016  20:41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消费环境,推动新消费升级,提升新消费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一个营造、三个明确”的措施扎实推进“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营造创建氛围。该局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新型网络媒体等广泛宣传“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通过对本县三家荣获省级消费者满意示范单位隆重表彰,进一步营造“全民关注消费安全,人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明确创建任务。该局与县文明办联合发文出台了“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创建计划和创建任务。同时,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文明办参与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

      明确创建标准。为确保“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该局采取细化活动方案,严格创建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动态管理创建企业,确保了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提升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明确创建责任。为使“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实施意见中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两个原则,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该局已成功创建放心消费实体商务示范单位26家、电子商务示范单位2家,超额完成了省市局创建任务进度。(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