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四川的林业改革实践
11.02.2015 13:4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14年,深化改革的元年,四川林业围绕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总章,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盘活存量,做好加法,在深山密林中唱响一支“世外天籁”。
建设生态屏障:四条红线就是四条“高压线”,四川林业自然资源有了“基本盘”
我省明确,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生态环境源头保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索生态补偿制度。方向清晰锁定,破局靠改革。
梅朵嘉怡所领到的1190元,是湿地补贴,每亩每年15元,他家牧场中79.3亩湿地全部被纳入补贴范围。从此,湿地周边拉起一道护栏,与牧场隔开,他的牛羊再也不能进去吃草,因为,这片湿地,已被划入保护红线。
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2014年10月10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宾军宜在四条红线划定后感慨,“四条红线,就是四条‘高压线’!”从此,四川林业自然资源有了“基本盘”。
为保护四条生态红线,我省宣布,取消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破坏已划定红线的实施一票否决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
与四条红线一起发布的,还有四川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它阐述了在新常态下,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承担的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保障生态产品供给、绿色发展助农增收和繁荣林业生态文化五大职责,明确构建自然生态空间规划、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产品生产、生态文明制度和生态文化五大体系的战略任务,提出划定四条红线、推进十大工程、实施十大行动的具体建设路径。
红线划定“雷区”,补贴设置缓冲区。去年5月,我省将省级集体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10元提高至15元,实现省级国有林与国家级国有林补偿标准的统一。将红原县和理塘县纳入省级湿地补偿试点范围,探索非国有公益林政府赎买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生态补偿机制。
保护离不开法治,去年,《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同时宣布取消了5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考核,将森林覆盖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以制度化的方式将林业生态纳入政绩考核。
深化林权改革:盘活存量激活市场和民间力量,形成常态化机制
2014年12月18日,宝兴县灵关镇林农蒋文权领到了他的林权抵押贷款5万元。从此,他可以一边养鸡,一边管护自家树林——养鸡场就是自家林下空间。在川北的平武县老河沟,公益组织白手起家将一片停伐林场变成了自然保护区。
四川现有3.6亿亩林地中,超过1.63亿亩是已经确权颁证的集体林,林农面临资产盘活难题;全省14.9%左右的国土面积是林业自然保护区,资金少、力量薄弱,管护难度大。
怎么办?四川林业给出答案: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上,唯有盘活存量、激发市场和民间力量,方能形成巩固建设成果的常态化机制。
就在四条红线发布的半个月前,我省正式发布《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提出了完善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工作、深化林木采伐制度改革等七项重点改革任务。
思路笃定,行动有力。
去年,深化改革所释放出的活力初步显现:全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220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990元,同比分别增长8.4%和13.8%。全省15个深化林权改革试点县完成集体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并联网运行,新增18个国家级、14个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全省林业专合组织达到2955个。
改革需要破釜沉舟的勇气,更需要未雨绸缪的精打细算。
去年,在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大潮到来之前,四川率先对全省国有林场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试点探索,全年增加10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并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并在全国率先提出探索政府赎买非公有公益林。
组织崇州、广元朝天区、巴中巴州区、蓬溪和宜宾等5个县市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林权抵押融资收储基金,推进集体林改试验区建设等等。
新年的钟声敲响,四川林业交出亮眼的改革成绩单:涉林改革事项共27项,提交审议专项改革方案1个;成都市和巴中市巴州区被确定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区。
在改革中寻找机遇,在改革中释放活力,在改革中建设生态屏障,四川林业不断转换身姿,浇铸着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点缀美丽四川。
本文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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