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绿化专项行动五年工作计划(2016-2020年))

28.01.2016  18:53

              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绿化专项行动五年工作计划(2016—2020)
                         河北省林业厅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要求,以打造“村边森林化、村内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生态田园风光为目标,以破解村庄绿化绿量不足、档次不高难题为重点,以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共赢为导向,以集中连片建设为路径,积极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大力实施村庄林建设,多树种混交,多林种配置,乔、灌、花立体搭配,努力打造“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截至目前,全省9262个村圆满完成了村庄绿化目标任务,绿化村庄面积40.7万亩,植树3977.8万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全省规划新增村庄绿化(含村庄林)面积140万亩(其中重点村完成95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35%。通过5年努力,实现村庄绿化达标全覆盖,规划建成300个以上村庄绿化片区、500个以上村庄绿化精品村。
  (二)重点村分年度具体任务
  2016年,规划实施村庄绿化4000个村,完成村庄绿化(含村庄林)面积19万亩。规划在城市和景区周边打造100个美丽乡村片区,建成100个村庄绿化精品村。特别是京石高铁沿线绿化建设,要打造不同景观、别具特色的绿化带,彰显美丽河北“名片”印象。
  2017年,规划实施村庄绿化4000个村,完成村庄绿化(含村庄林)面积19万亩。规划在城市和景区周边打造100个美丽乡村片区,建成100个村庄绿化精品村。
  2018年,规划实施村庄绿化4000个村,完成村庄绿化(含村庄林)面积19万亩。规划在城市和景区周边打造100个美丽乡村片区,建成100个村庄绿化精品村。
  2019年,规划实施村庄绿化4000个村,完成村庄绿化(含村庄林)面积19万亩。建成100个村庄绿化精品村。
  2020年,规划实施村庄绿化4000个村,完成村庄绿化(含村庄林)面积19万亩。建成100个村庄绿化精品村。
  三、重点实事
  (一)建设村庄林。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产业基础等基本条件,充分利用村边荒地、荒滩和环村路,因村而宜,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型、经济林型、用材林型、花卉苗木型、公园绿地型等不同模式村庄林,开展农家乐观光旅游采摘。
  (二)街道绿化美化。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选择乔木+绿篱型、乔木+花灌木型、花灌木+攀援植物型等不同模式,以乔木为主、灌花合理搭配,着力提高街道绿化美化水平。主要街道两侧建绿化带,乔、灌、花立体搭配,阔叶、针叶结合,体现绿化的多样性和季节性;宽度大于4米的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或两行高大挺拔的行道树,并适当点缀栽植地方特色浓郁的花灌木;较窄的街道选用树冠小的树种,单行栽植;街道两侧有高压线的,选择花灌木或小乔木,保证设施和人员安全。
  (三)墙体立体绿化美化。利用爬山虎、蔷薇、藤本月季、常春藤、紫藤、葡萄、金银花、牵牛花、南瓜、丝瓜等攀爬类植物,对建筑物外立面、围墙等进行立体、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化美化,进一步拓展绿化空间,增加绿量,丰富村庄绿化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效果。有条件的家庭进行屋顶绿化。
  (四)建设游园绿地。充分利用村内和周围的“四清”场地,按照“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绿化模式要求,以冠幅大、遮荫好的高大乔木为主,乔灌花草搭配,针阔结合,灵活运用丛植、孤植、立体绿化等方式,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游园绿地,搞好空心村绿化,提高绿化效果,适当配备休息座椅、花坛、甬道、宣传专栏等。
  (五)路渠堤塘绿化。统筹考虑道路、沟渠、堤坝、坑塘的功能、性质、人行要求、景观空间构成、立地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等情况,采用密林式、防护式、花园式、多层式、自然式等景观布局形式,设计出切实可行的绿化方案。突出树种的防护功能、经济功能和美化功能,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病虫害少的树种,乔灌花草立体配置、常绿落叶彩叶树种混交、陆生湿生水生植物结合、防护林与经济林结合,达到生态、景观、经济共羸。
  四、建设标准
  (一)精品村村庄绿化标准
  1、总体绿化。认真遵循“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原则,做到“增绿”与“添彩”并举,四季有景、三季有花、绿量厚重、层次丰富、景观优美,形成“村外森林化、村内园林化、街巷林荫化、庭院花果化”景观效果。坝上、沿海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山区、丘陵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7%以上,平原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以上。
  2、村周围绿化。村周围宜林地全部绿化,闭合度达到85%以上,实现村在林中的绿化效果。
  3、街道绿化。街道宜绿化部分全部绿化。村内主次干道按乔木+灌木型、乔木+绿篱型、花灌木+攀援植物型等模式进行绿化美化,乔、灌、花搭配,做到四季有景、三季有花。
  4、庭院绿化。村内90%以上的农户和单位的庭院及房前屋后适宜绿化的地方全部绿化。50%的农户和单位的庭院按林果型、乔木+花灌木+藤本型、藤架式立体绿化型等模式进行绿化,形成花果飘香、居所优美的生态经济型庭院。
  5、隙地绿化。村内废弃宅基地等空闲隙地宜绿化地段全部绿化,绿化率100%,绿化树种以乔木和乡土树种为主,错落有致、疏密有度、长势良好,生态环境优美和谐。
  6、路渠堤塘绿化。村边道路、坑塘、沟渠、河堤宜绿化地段按照生态经济型、生态自然型、亲水休闲型等模式进行绿化美化,绿化率100%,实现了路渠风景化。
  7、公园绿地建设。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率65%以上。乔灌花草搭配合理,景观效果好。
  (二)达标村村庄绿化标准
  1、总体绿化。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为重点,积极开展村庄绿化,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基本实现“村内有绿地、院内有花果、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的村庄绿化格局。坝上、沿海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山区、丘陵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平原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环村绿化。利用村边荒地、荒滩和环村路,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病虫害少的树种,营造2行以上的村庄林带。
  3、街道绿化。街道宜绿化部分全部绿化。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适宜的乔木或花灌木;道路两侧有高压线等设施的选择小乔木或花灌木。
  4、庭院绿化。80%以上的农户和单位的庭院及房前屋后适宜绿化的地方,根据当地居民生活习俗全部栽植上适宜的乔、灌、花、藤本、草本等植物。
  5、隙地绿化。村庄内空闲隙地适宜绿化的地段全部绿化。
  6、路渠堤塘绿化。村边道路、坑塘、沟渠、河堤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
  7、游园绿地建设。有条件的村,结合群众娱乐、休憩健身活动,逐步建成中心绿地和小游园。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村庄绿化专项行动由省林业厅牵头,省市县要成立由林业部门牵头的村庄绿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强有力的办公室。组织林业系统干部和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抓村庄绿化规划制定、资金调度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推动村庄绿化工作落到实处,把所包村建成村庄绿化示范村。同时,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妇联等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协调落实村庄绿化用地
  省林业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调整严重沙化土地、重要水源地、土壤污染严重耕地、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重要湖淀周围、城镇近郊、村庄周边、京津保生态过渡地带、主要河流及交通干线两侧等生态重要区和生态脆弱区域的用地规划,划为生态用地,拓展生态空间,大力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承载力。
  (三)加大村庄绿化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接现有各级相关专项资金的力度,根据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和专项资金安排,每年对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上年资金额度。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通过承包、租赁、股份造林、合作开发等形式,把村庄绿化工作与发展林果、旅游、观光采摘、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产业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村庄绿化。
  (四)出台激励政策
  一是增加村庄绿化专项行动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比重,激励各地争先创优。二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使用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加强林权管理,做好流转平台建设,规范林权流转,盘活资源资产。三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兴办林业合作组织,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施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并承担绿化、公益林管护等,
  (五)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村庄绿化基本情况、施工进度和绿化资金投入台帐,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周汇总、月报表、季调度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建立村庄绿化验收和综合评价制度,每年年底前对村庄绿化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验收,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兑现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