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到底该如何交物业费?权威部门来解答

27.10.2015  10:00

市民对虽已交房,但业主未领钥匙,是不是该交物业费有着不同的看法,那物业费到底应该从何时算起呢?帮忙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刘处长说,如果业主认为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需向开发商提交拒绝收房的通知,像孙阿姨这种认为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却没有提交通知的,按照规定应该承担物业费。

除此以外,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领取了房屋钥匙,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房屋长期空置,那么这样的房子该怎么算物业费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刘素卿:交钥匙也就是说,我们从开发商那购房以后,达到交房的条件后,和开发商有个房屋的交付,那么物业费就应该,从交付是一个起点,开发商和购房人交付之前就是开发商交房之前,就由建设单位负担,房屋交给购房人后就是所谓的业主,业主拿了钥匙以后,物业费就由业主负担,那么交付的截点就以交钥匙为准,当然有的人可能的当时没拿钥匙,那么就以开发商的电话通知为准。

物业管理处刘素卿:领钥匙是直观的一个点,首先应该看购房合同,房子交付的时候应该达到什么条件,如果开发商达到了业主就应该拿钥匙,如果开发商通知后,业主没有提出疑义,没有提出我不认同或者不认为没有达到交房条件,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应该是视同交付,业主就应该从开发商通知交房那一刻起承担物业费。

物业与业主,一个提供服务,一个购买服务,在我们以往的节目中也遇到过业主和物业闹矛盾的事,我们也随机采访了市民,他们也表达了对物业服务的看法。

当物业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业主要求,而协商之后又没有改善的,业主该怎么办呢?

物业管理处刘素卿:《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规定,首先是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交物业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说不住或者长期的装修空置,业主要和物业办好手续,就可以按照《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交房后的空置房,按照合同约定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交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处 刘素卿:如果业主入住以后,对物业的服务有疑义或者对收费标准有疑义,国家法律有另外的规定,可以征求二分之一业主的同意去解聘、调整物业费,这都是业主的权利,这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物业的,各种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

另外,我们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那了解到,物业收费标准也将进行改革。

物业管理处刘素卿:平时所说的等级,业主理解物业资质等级和收费等级有没有关系,更多的是关注这个,其实物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一级的管理范围和规模更大,服务等级在政府的指导下应该是五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等外级,一级的标准是最高的,去年河北省已经印发了一个收费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要求重新制定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这个工作我们正在进行。

这回您对空置房该如何交物业费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从目前我们的随机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还是对物业持收费与服务不相符的态度,那相关部门也将就这一系列问题作出改革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