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监平台构建必须立足于统一性之根本

02.06.2017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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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理念、机构机制设定、区域网络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决策层认知高度与广度等多方面存在差异的客观存在,导致多级化或离散化的网监平台难以实现由点及面、无缝对接地对全域化网络市场实施共治共管。在当前条件下,实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目标,网监平台构建应该也必须立足于统一性这一根本。而突破网监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现实“瓶颈”,必须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以统一性原则贯彻始终。具体而言,应在坚持“全国一张网”总体开发思路不变的前提下,着重寻求两个主要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是监管理念转变,二是主导意识强化。

  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网监平台)的科学构建与应用对于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极其重要,对于推动“以网管网”以及“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也毋庸置疑。笔者乐见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对此已达成基本共识,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时至今日,网监平台开发建设和应用的成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笔者坚持认为,由于在市场监管理念、机构机制设定、区域网络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决策层认知的高度与广度等多方面存在差异的客观存在,导致多级化或离散化的网监平台难以实现由点及面、无缝对接地对全域化网络市场实施共治共管。在当前条件下,实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目标,网监平台构建应该也必须立足于统一性这一根本。

  网监平台构建的统一性要求
  
  网监平台构建的统一性要求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如开发目标、应用方向、功能实现、构建准则、监管理念以及技术标准等。
  
  在开发目标方面,要求有精准的界定。简单来说,网监平台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要立足于工商职能,利用网络媒介与技术手段实现对网络市场的有效监测与管理。
  
  在应用方向上,要求有清晰的预期。要寻求监管诸多要素与高速发展的网络经济之间不相适应的解决方式;要寻求动态网络经营主体、客体数据的实时合法获取方式;要寻求网络市场全域性与行政管理地域性的衔接方式;要寻求网络违法行为搜索甄别技术的应用方式;更要寻求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体系与机制形成的实现方式。
  
  在功能实现方面,要求有明确的架构。要形成四个中心,实现三大功能,即指挥中心、协同中心、数据中心、搜索中心,服务性功能、事务性功能与应用性功能。
  
  在构建准则方面,要求有严格的指导思想。全域性、统一性、中心性、主导性、效率性、广覆盖、标准化等应成为平台构建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
  
  通过上述简单分析,我们可以思考,当前已构建完成的全域性平台、分域性平台、区域性平台,哪一类距离平台建设的统一性目标更近?

  网监平台建设现状
  
  当前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在网监平台建设方面实行的是国家、省、市甚至县、所并行的模式。已经上线运行的网监平台可以笼统地分为国家级平台与地方级平台两大类。国家级平台包括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市场监管系统(内网)及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地方级平台有省级系统,也有市级系统。多种平台并存,各具特色,自成体系。上述现状的形成既有特定的历史原因,也不排除有现实考量。
  
  必须肯定的是,各级地方区域性平台的开发建设及应用对于全国网络市场监管技术经验积累方面的贡献巨大,一些地方平台在局部功能上有所突破,但系统性、整体性效能并不十分理想。主要表现在,平台使用率、覆盖率、延伸度不是很足,宣传性功能可能大于事务性功能,而事务性功能又可能大于应用性功能。距离实现网络市场监管全面性、针对性、较强实操性的目标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那么,对于地方平台而言,能否通过进一步开发,在短期内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现实“瓶颈”客观存在,突破难度恐怕不小。分析原因,理念、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占比要大于技术因素,这是短时间内难以突破的,更为关键的是,依靠地方机构自身难以解决网监平台建设的统一性问题。
  
  去年7月正式上线运行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虽然只是部分实现了网监平台的基本功能,但其开发思路却最接近于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的统一性要求。按照总体规划与功能布局,该系统上线运行后至少应实现三个合理预期。一是通过平台所构建的“全国一张网”,实现总局在线统一调度指挥,以统一的工作方式“倒逼”基层工作思路的统一,以全域化的触角延伸应对全域化的网络市场,进而实现“以网管网”工作思路的初步落实;二是在线应用网络技术,通过动态的、统一化的网店主体搜索、批量推送、区域分配,监管人员实时监测分析、校验入库等方式初步实现对网络平台的动态化监管,从而逐步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动态化管理;三是采用推送式工作任务安排、责任确定以及简单、集成化的取证工具运用,基本解决目前一线人员面对网络市场监管缺乏中心工作任务的困惑,初步明确“管谁、管什么、怎么管”的实际问题。虽然统一的网监平台在系统主导与技术应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隐性的问题,可能会对后期顺利应用和推广造成一定阻滞,但其中心地位不容否定。
  
  那么现阶段如何科学处置全域性平台与存量区域性平台的关系呢?笔者认为,必须按照统一性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注重对网络经济与网监平台应用领域的深入研究,以全局性视角,以效率、为民、服务的监管理念,正确处理与解决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应是一个合理的选项。
  
  笔者通过一个可能不十分恰当的比喻来说明全域性平台与存量区域性平台的关系。如果将全国网络市场比做是一个鱼塘,那么全域性网监平台作为管理中心是视其为一个管理整体。鉴于管理区域过大,管理中心可能会将不同区域的管理责任划分给不同的区域管理人,区域性机构就是这个区域管理人,共同的目标仍然是把整个鱼塘管理好。但如果区域性机构将自己视为渔夫,针对每条鱼实施管理,即使规定了界限和标准,渔夫们仍会认为不公平。因为鱼不断游动,区域内鱼的数量与品种也难以保持衡定,所以各位渔夫都觉得还是自己织网先从大鱼塘里捞出一网鱼放在自己建的小池塘来管理更好。而因为其结网的标准与技术标准不统一,结果便是,鱼未见得捞到多少,鱼塘倒是被搅乱了。如此,各区域网监机构到底是想做管理人还是做渔夫呢?
  
  全国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开展网监平台建设工作有近十年时间,这十年正是中国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面对当前的网监工作现状,我们到底应该寻求怎样的突破?

  突破平台建设与应用现实“瓶颈”的基本途径
  
  如何突破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现实“瓶颈”?笔者坚信,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以统一性原则贯彻始终是题中应有之义。具体而言,在坚持“全国一张网”总体开发思路不变的前提下,着重寻求两个主要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是监管理念转变,二是主导意识强化。
  
  网监平台建设与应用概括起来包括两个方面,即技术应用和理念确定。技术方面比较好办,因为技术发展永无止境,我们只需要在当前条件下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案就可以了,后续问题可通过升级换代解决。但是理念方面则不然,其对平台建设和应用的导向作用巨大,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在这一点上,别无他途,唯有以统一性原则统领全局。要坚持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强化对互联网、网络经济与现代市场管理的认知;二是必须改变以主体监管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惯性延续,针对行为管理确定统一化标准;三是必须摒弃“画地为牢”的僵化管理思路与“裂疆分治”的本位主义思想。
  
  在平台开发应用方面,必须强化主导意识。寻求技术合作,应坚持平台开发主导、功能需求制定主导、系统操控运用主导、数据掌控应用主导、后台维护主导。应明晰与技术合作单位的关系,清楚我们要的是“”,而不是“”,是算法,不是结果,明确管理身份,正确处理与监管服务对象的关系。如此,有利于平台的高效应用与数据源的合法获取,有助于统一性标准的全面推广与网监平台的全域性延伸。
  
  网监平台的作用十分重要,但也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尤为关键。应将其视为“工具”,而不是“器具”,更不能是“道具”。 □戚 辉

                                                                                                                                         来源: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