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今后需亮“照”经营

12.11.2015  09:32

消费者可一键查询市场主体信息

本报讯 (记者 张 缘) 今后进行网络购物,可以随时查看商家的真实信息了。11月1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网络交通分局获悉,我市网络经营主体“红盾电子标识”申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此电子链接标识将作为市场主体的网上亮照标识,消费者可通过该链接查看其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

据介绍,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是指经营类网站在其网站首页加贴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相当于是电子身份证。消费者只要点击该“红盾电子标识”,就能查询到该企业的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企业通过加贴“红盾电子标识”,实现网上亮照经营,可以有效解决网络经营主体身份不明确、网络交易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不仅有利于监管部门加强网络市场日常监督,也方便消费者查询了解网络经营主体信息。

电子标识的申请和发放,实行“经营主体网上申请,工商机关审核发放”的原则和方式。凡开设有网站(网页)并由市工商系统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主体,均需向市工商局网络交通分局网监中心申请电子标识,经过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标识(代码)。申请者应将电子标识贴置在其开设网站(网页)的首页下方醒目位置,主动亮明其合法经营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对不履行亮照经营义务的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工商局网络交通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子标识申请平台出台时间不长、部分网络经营者对申请电子标识流程不熟悉、对网上亮照认识不足的现状,接下来将通过电话约谈、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企业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督促其主动亮明合法经营资格。同时,将积极引导消费者在网购时注意选择有营业执照电子标识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积极参与到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中来。

据统计,自今年8月起开始发放以来,目前全市已有百余家网站、网店领取了“红盾电子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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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电子标识”申请步骤

一、在“石家庄市网络商品监管服务网”(www.sjzgswj.gov.cn)注册并登录。

二、选择“电子标识申请”,在“电子标识申请页面”正确填写(电子标识申请表)全部内容,并点击“申请”按钮提交审核。

三、通过访问“石家庄市网络商品监管服务网”的“电子标识公告”栏目,查看电子标识的审核状态。

四、审核通过后,登录并进入“用户中心”的“电子标识查看”页面,点击“查看详情”获取代码,并按照说明将电子标识贴到页面的醒目位置。

共促电商环境

健康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张 缘)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环境,强化企业自律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网络交易违法行为,11月11日,市工商局网络交通分局组织我市6家大型电商代表企业进行座谈,与企业共同探讨如何让网络购物环境健康发展。

会上,网络交通分局向企业印发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并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集中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电商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工商部门配合,共创我市电商美好未来。

北国如意购、银河网等电商企业代表就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在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就需要工商部门提供的帮助服务以及远期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据介绍,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200亿元,预计全年交易额将超过3000亿元,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企业比例也逐年增多。在监管过程中,工商部门发现,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今年以来开展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共查办各类互联网违法案件15起,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

网络交通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规范网络诚信经营,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形成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