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信息安全审核
10.07.2014 20:10
本文来源: 公安局
(一)申请人持文化部门的《立项批准书》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网吧信息安全审核。
(二)申请人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附件(一式两份):
1、 文化部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批准书》。
2、 经营负责人、信息安全员、收银员的身份证明。
3、 经营负责人、安全员、收银员的安全培训考核的证明。
4、 安装网吧安全管理系统的证明。
5、安装网吧视频监控系统的证明。
6、 场内巡视、实名上网、上网纪录留存、病毒防治、控制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管理制度。
7、 营业场所方位图。
8、 营业场所平面图。
9、 网络拓扑结构图。
10、 IP地址范围和内部IP地址分配表。
11、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名称、地址或法人代表的应提交文化部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准予变更通知书》,变更法人代表,还应提交印有原法人代表和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的变更协议。
12、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地址、终端数量、信息安全员、收银员或其它事项的,应填写并向县(市)、区公安网监部门提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变更简表》。
(三)县(市)、区公安机关进行实地检查,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所有附件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合格后,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表》中的“审核机关意见”。 审核合格后,发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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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4 20:10
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春节期间慰问公安民警和警辅人员
2月4日(除夕)上午,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