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医闹、网上造谣等将入刑

02.11.2015  11:11

从今天起,《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施行,这部修正案,为刑法增加了不少新的规定,例如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等9种常见行为,都列了入刑事处罚范围。以往,这些违法行为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往后,再干就将是犯罪。

职业医闹”入刑追责

近些年,全国各地“医闹”事件频发。在医疗纠纷中,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往往找“医闹”出面向医院施加压力,有的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往往选择掏钱让步,助长了“职业医闹”,律师表示,这与医闹违法成本低有关系。

11月起,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一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律师表示,从11月1日起,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以及“医闹”团伙中人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要坐7年牢。

学霸替考作弊 最高处7年徒刑

近年来,在高考、考研、四六级考试等大型考试中,作弊和反作弊的斗争不断升级。然而还是少不了作弊和代考的人存在。替考,有的是为了义气,有的为了钱财。但是,刑法修正案(九)推出后,无论是学霸或是学渣,替考都将构成犯罪。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理,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

微信微博发假信息 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现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 律师提醒网友,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

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虐待老幼病残 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不单是老人,《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保姆虐待老人或者幼师虐待孩子等行为,都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除此之外,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伪造、买卖驾照;扰乱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袭击警察等常见行为,都被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对刑法进行修订,就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大家一定要及时学习了解这些新的法规,以免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