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解读
编者按
消费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缺陷消费品实施召回管理,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汽车召回、玩具召回等,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在百姓身边,一些外国企业开展消费品召回行动时选择性忽略中国市场的不合理现象频频上演。我国对缺陷消费品有哪些制度规定?哪些消费品可以召回?本报今日特刊登对《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的解读,以期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和消费者准确了解法规规定。
1.我国目前对消费品召回有哪些制度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承担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受理企业的召回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进口缺陷消费品的主管机构,出台了进口缺陷消费品召回的具体工作细则。
目前,我国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的制度规定包括《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和《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细则(试行)》。在缺陷信息收集和储备上建立了信息渠道,建立进口消费品召回信息化平台,集中受理进口企业资源召回、发布召回信息和消费预警信息,帮助消费者查询任何与进口消费品召回相关的信息。明确规定生产者(进口商)是实施召回主体,鼓励进口企业实施自愿召回。
2.如何定义缺陷消费品
缺陷消费品是指由于设计、制造、警示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消费品。
3.召回的消费品有哪几类
我国对缺陷消费品召回实施目录管理。目前有二类商品分别是电子电器类商品和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类消费品包括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电线电缆、照明电器、电动工具、电器附件、器具开关及自动控制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儿童用品包括儿童文具、儿童饰品、儿童用塑料制品、儿童家具、儿童用纸制品、儿童用皮革、儿童游艺设施、儿童鞋类、儿童纺织品、儿童服装、其他儿童用品。其他消费品可以参照实施。
4.缺陷消费品召回有哪些具体要求
生产者是召回第一责任人。生产者范围,还包括从中国境外进口消费品到中国境内销售的企业。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经营者、零部件生产供应商等纳入到责任链条中:销售者、租赁者、修理者、零部件生产供应商、受委托生产企业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向质检部门报告和向生产者通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经营者获知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消费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不仅是国内生产的产品,进口产品在召回上也要遵守我国的相关规定。
5.谁负责消费品的召回
产品的生产者。对于进口消费品而言,中国境外进口消费品到中国境内销售的企业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授权机构(以下简称进口商)是缺陷进口消费品的召回主体。
6.缺陷进口消费品如何召回
进口商实施召回,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告知消费者消费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项。□维 峰
来源: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