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解读
完善服务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解读
为吸引和聚集一批成长型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有力支撑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B卡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执行。《B卡管理办法》在服务对象层次和服务项目上进一步完善了人才绿卡服务政策体系,提出许多颇具“含金量”的内容,对吸引广大学子和成长型人才到石家庄市发展、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服务对象年轻化
人才绿卡B卡的服务对象突出成长型中青年人才。包括三类优秀毕业生和四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其中,优秀毕业生人才包括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并规定,这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人才绿卡B卡的出台使石家庄市引进“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有了新政策。
服务对象还包括引进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或拥有发明专利并转化落地的人才;企业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引进的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产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以上四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创业成功与否,与政策支持密不可分,而政策支持的关键在资金。《B卡管理办法》规定: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3年内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等额补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合伙人均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元;无经营场地的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租用经营场地的,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
除资金支持外,在科研服务上,人才绿卡B卡持有者利用石家庄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资源进行测试检测等研发活动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
在住房保障上,持卡人可在5年内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作为轮候批进行配租。
除此以外,人才绿卡B卡的持有者在户籍办理、工商税务服务、办理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几方面都可享有方便快捷、运行高效的绿色通道服务。
在服务组织、服务程序、服务保障上,人才绿卡B卡均按照《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同时,人才绿卡B卡有效期为5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后收回。值得注意的是,持B卡人才达到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时,由持卡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换发A卡,享受A卡相关政策。
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311-86137223(记者张静雯)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