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综合监管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
1月15日,2020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2020年综合监督工作要点,要以综合监管为抓手,助推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督执法能力水平和监管效能,将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指出,全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突出督察重点,运用好督察结果。支持引导地方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工作。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探索信用监管的工作模式。督促地方全面落实《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继续推动医疗服务领域多元主体共治格局,加强和规范医疗美容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会议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准入服务,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饮用水供水单位等卫生许可审批改革试点。加大问题多的重点专业和地区的随机抽查比例,总体抽查比例达到被监督单位总数的12%。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抽查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鼓励各地应用信息化手段,探索传染病防治在线监督监测模式。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基于风险的差异化执法方式。继续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开发建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信息化系统。
会议明确,要加强卫生监督首席监督员和各专业专家库建设。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继续做好案例评查,促进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监督队伍。加强职业卫生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执法职责任务与执法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完善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基层协管队伍建设,加强全国市县级执法装备投入。逐步实现应用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执法工作,通过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报告执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