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改试点省工作推进会提出:先行者要敢于打破利益藩篱
今年1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开展以省为单位的综合医改试点,以期对全国医改产生较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时隔半年召开的推进会旨在交流四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推进试点省有关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试点省的工作进展汇报后,该负责人说,四省把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摆在深化医改的突出位置,拿出了整体配套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积累了许多典型做法和亮点经验。各省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沿着正确方向积极推进改革,对看得准、有把握的改革,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开试点;对暂时把握不准的改革,可采取“小步快走”的方式分层分步实施,在省内选择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这位负责人表示,试点省下一步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改革政策落到位。四省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做实做细政策措施,提高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要统一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利益相关方对医改目标和实施路径的认识,形成协同推进改革的合力。要解决好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问题,在总的政策框架下统筹考虑同一区域内医院的改革进度。
综合医改试点省医改办负责同志及卫生计生委分管负责同志、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有关负责同志和负责联系试点省的联络员、国家卫生计生委派驻综合医改试点省常驻联络员,以及联系医改试点省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试点省交出半年答卷
安徽省
将100家城市公立医院(其中省属医院17家)纳入改革范围,同步执行相关政策。4月1日起,安徽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适度提高技术劳务服务价格;市属以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下放到市级管理。
选择15个县开展县域医共体试点,每个县组建2个~3个县乡医联体;制订县级服务能力3年提升计划。
制定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确定药品医保支付最高限价;各市及省属医院实行带量采购,压缩药品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转换运行机制留出空间。
江苏省
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落实院长责任制,128家二级、三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131家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287家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控制。
率先对国家规定的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进行集中采购。第一批涵盖1570个产品,中标价格比省部属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平均下降20.48%;第二批涵盖10727个产品,中标价格平均下降23.41%。
推进医联体建设,促优质资源下沉。截至6月底,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占比54%,新农合住院病人县域内治疗占比86%。
福建省
今年,以设区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各设区市级及辖区公立医院均已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6月30日启动实施省属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
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形成。调整充实各地医改领导小组,完善“三医联动”领导体制,将医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偿“三合一”政策出台,同城同步实施、同步到位。拉开市、县医疗服务价格。
青海省
全省8个市州的21家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研究制定了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从原来4047项调整为9360项。9月1日起,在海西州试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前初步确定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为3277项,其中医保全额支付项目1801项,部分支付项目1140项,自付项目336项。
选择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9种疾病开展慢病双向转诊试点,对非急难危重症患者越级诊疗的,医保报付比例下浮10%。正在研究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范围,拟选择西宁市、海南州、玉树州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