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积极推动党的建设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

31.10.2019  16: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要求,黑龙江省审计厅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路径方法,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于10月8日由省审计厅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坚持党的建设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意见》,为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具体指导和工作抓手。

工作意见》从“全面把握新时代党建工作的丰富内涵,始终作为新的伟大工程推进落实;坚持从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认识谋划党建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激发凝聚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把党支部建在审计组,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正风肃纪和业务管理合力推进,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益;业务管理要向党建工作靠拢,形成党的建设和业务管理的强大合力”六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坚持党的建设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的基本遵循、工作路径和具体措施。

省审计厅党组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工作意见》,以开拓创新精神推动党的建设和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建设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的内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政治理念,强化“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政治自觉,忠诚履行新时代审计监督的职责使命。要更新观念开展工作。用党建引领审计工作,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审计工作实际,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与时俱进更新审计理念、完善工作思路,实现融合贯通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审计质效。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审计全过程。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审计业务管理之中,形成抓业务管理必须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依托业务管理的工作格局。充分运用审前集体廉政谈话、纪检组审计现场监督检查、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及时提醒等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到审计业务开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就覆盖到哪里。(黑龙江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