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虚开两千多万发票 逃亡十四年终落网
13.07.2016 14:04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14年前,为了少缴税款,刘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东窗事发后,取保候审的刘某竟然又弃保潜逃,直到去年才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近日,该案在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人刘某,曾任石家庄某物资经销站经理。2002年6月,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因身体原因,刘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可是之后刘某便失去联系。2011年,刘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再次取保候审的刘某又失联了,直到2015年6月,刘某被桥西公安分局执行逮捕,这一场迟到了十四年的审判才得以进行。
十四年前,刘某还是石家庄某物资经销站经理,那时的他意气风发,总想着能多为公司挣点钱。
公诉人指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进行了实际交易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刘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无实际交易的前提下购买而来的,违反了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而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作为直接主管人员,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公诉机关掌握的情况,刘某虚开发票金额达到了2453万余元,涉及税额417万余元。刘某承认,自己手中的增值税发票确实是购买而来,与增值税17%的税率相比,能省不少钱,而这一部分省下来的钱就能作为公司的利润,但检察官表示,刘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法庭当天没有做出宣判,将择日继续审理此案。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13.07.201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