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审计组长“任前宣誓”有必要
自今年初以来,当地一县审计局根据“两学一做”学教活动中有关改进工作的需要,专门推出了“审计组长任前宣誓”的规定,即要求审计组长在任前必须向单位领 导、同事包括被审计者等对象作出郑重宣誓,誓词为:“我接受领导安排,担任本项目审计组的组长,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笔者认为如此开展 任前宣誓很有必要,对担任审计组长的对象应该有这么一些极其严格的要求与强有力的约束。
宣誓,是人们表示自己决心的一种最严肃、最郑重的形式,容不得半点随意性,而且具有很高的约束力、震撼力和警戒作用。所以,让审计组的领头人即审计组长作 “任前宣誓”,是促使这类对象在组织审计中进一步遵纪守法、勤政高效、精准优质的一个有效举措,这不仅是让他们向宪法和法律作出庄严承诺,而且也是在勤 廉、高效、优质等方面向领导、同事以及社会作出郑重保证,再说这也能促使他们进一步意识到当审计组长的责任重大,并以此能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职业使命感、责 任感和荣誉感。总之,在作宣誓的这一刻对他们来说应刻是刻骨铭心的,所宣誓的内容会时时鞭策他们、激励他们,并成为他们整个任期中的座佑铭与行为准则。同 时这样宣誓在单位里以及社会上也能造成一定影响,从而让他们始终处于社会与群众包括被审计对象的监督之中。
尽管审计组长是一个临时性的职务,也不存在享受什么职级与个人福利待遇,而其肩负的责任却非常重大,尤其在任职期间必须做到严格遵纪守法、自觉勤政高效、确 保精准优质。因此,审计机关除了精心选择审计组组长的人选外,对他们在严格教育与规范管理方面还有必要多一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其中包括组织他们开展“任前 宣誓”活动,也就是说把公开的勤廉宣誓作为所有审计组长上任前的一个必要程序、一门必修课程。(杨汉祥 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