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揭晓 我省国税系统再得第二名佳绩

03.12.2015  19:47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报,我省国税系统在2015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以94.40分的成绩在36个省级国税部门中位列第二。这是我省国税系统继去年取得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第二名后,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本次调查是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实施的专项调查。调查范围覆盖全国27个省(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调查对象涵盖各类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评价指标共涉及12项,共性指标包括:改进办税服务厅服务、改进涉税审批、改进网上办税和办税软件、改进情况整体评价等4项;个性指标包括:税法宣传、12366热线服务、取消进户执法项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营改增”工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税款征收、联合办税等8项。

为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省国税系统围绕让纳税人交“明白税”,大力完善和拓展宣传平台。适应纳税人日益增长的咨询需求,省国税局对12366服务热线进行了改造升级,管理团队由原来的2人扩充至10人,一线话务坐席由原来的15名扩充至38名,办公场所由原来写字楼内120平方米扩展到占地面积5亩、话务大厅320平方米、配套设施完备齐全的综合办公环境。目前,12366服务热线人工日均话务量1007个,同比增长48.1%。将纳税人学堂作为纳税辅导的主阵地、征集纳税人需求的主渠道和税收宣传的主场所,目前全省共有333所实体纳税人学堂,今年以来已开展培训2302次,制作课程2153个,培训53.8万人次,制作网络课程685个,纳税人浏览学习量11.7万次。开发“一次性告知系统”,通过向纳税人打印包含业务描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报送资料的一次性告知书,实现了6大类、61种、169项涉税事项的一次性告知,提高了纳税辅导的准确度、权威性和规范化水平,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效指引。

围绕让纳税人缴“方便税”,全省国税开展了五项“创新”。创新网上办税,依托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建设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厅”,全面支撑纳税人涉税申请、优惠认定、申报缴税、发票领购、咨询互动等功能。同时上线运行移动办税系统“掌上河北国税”,让纳税人迈入了手机办税时代。目前,全省“网上办税”比例由年初的8.08%增至55.8%,3.2万户纳税人通过手机办理6.6万笔业务。创新发票领用,试点推行纳税人网上申请发票、快递3日内送达业务,推行发票自助领用设备和自助开票系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可自助领用和开具发票,无需在柜台排队等候。创新退税方式,将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审批权全部下放至县(市、区)局,并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审核审批退税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目前,全省一类出口退税企业已达到225户。创新信用管理,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提供办税绿色通道,可一次领用3个月发票用量。与省建行签订“纳税信用贷”合作协议,为712户诚信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7.19亿元。创新国地税合作,制订国地税纳税服务合作规范,开展7项纳税服务合作,实现纳税人“进一扇门办两家事”。目前,全省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10个,共同进驻政务大厅139个,互派人员互设窗口40个。

围绕让纳税人缴“满意税”,抓好四个“规范”。规范执法权力,深化简政放权,税务行政审批由87项减少到7项,清理取消审批流转的文书46项,编制公布首批8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公开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规范自由裁量,针对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与地税共同规范了9类54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幅度,实现了执行裁量的细化、量化、具体化,减少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随意性。规范税收征管,深入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行为。规范权益保护,建立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提供多种纳税人投诉渠道和方式,分类明确纳税人投诉的办理时限,对纳税人的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和回访。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满平表示,取得这一佳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的结果,是省市县各级纳税服务管理机构、办税服务厅恪守职责、周到服务取得的成绩。取得荣誉不易,保持荣誉更难,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2016年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