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转变工作作风 提高履职能力
——三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河北日报评论员
日前,中央纪委在10天之内先后公布了自身两名厅局级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这充分表明了中央纪委加强内部监督、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再次印证了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对腐败的天然“免疫力”。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出了问题,往往影响更为恶劣、危害更为严重。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带头转变作风,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就是要对党忠诚。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讲政治、讲党性作为头等大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坚持原则,从党纪严于国法的高度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做到矛盾面前不躲避、困难面前不绕行,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工作热情履职尽责、秉公执纪。
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加强作风锤炼。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执纪者,如果自身不正,监督别人从何谈起,又凭什么监督别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改进作风,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重点解决特权思想、粗心大意、跑风漏气和浮躁之风等问题,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强化自身监督。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要从组织和制度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以严明的纪律锻造过硬的队伍。
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反腐倡廉的成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以严明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时一刻也不能动摇。只有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才能理直气壮地执纪监督、惩腐除恶,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