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察厅:执行“九条禁令” 打造清廉“双节”

23.12.2014  03:57

河北网讯(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周远)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严防范歪风反弹。

通知重申了“九条禁令”:坚决禁止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坚决禁止年底突击花钱,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坚决禁止公款吃喝,特别是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搞宴请、娱乐活动;坚决禁止搞团团伙伙、迎来送往,跑官要官;坚决禁止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坚决禁止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用公款支付私家车费用;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年卡、鞭炮烟花及其他节日用品;坚决禁止以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努力革除铺张、奢侈、庸俗的陋俗积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下属单位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利用电话、邮箱等广泛受理投诉,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规违纪的,从快处理、严格追究,形成有效震慑,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不力、放任纵容,导致地方和部门违规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事件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全力打造清廉“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