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07.11.2017 13:2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2017年11月7日11:00收文)要求,我市决定自2017年11月7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执行。请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要求执行到位。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石家庄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环发[2015]104号)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抓紧对本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于2017年11月8日12时前将整个预警期间本单位、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总结评估材料电子版报送市环保局应急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7日11:26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07.11.2017 13:21
确定了!这个采暖季 石家庄主城区机动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受气象条件影响,政府
石家庄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限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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