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精神在基层】做足地上功 涵养地下水
【十九大精神在基层】做足地上功 涵养地下水
——海兴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见闻
11月17日,冬日暖阳下,沧州市海兴县高湾镇西北村的农田里麦苗翠绿;不远处,宣南干沟的渠水被田野劲风吹起鱼鳞似的波纹。“你看,这个被焊上‘铁帽子’封起来的水泥管下面,就是原来浇地用的深水井,那些散布田间、二三十厘米高的水泥桩是新浇灌系统的出水口。宣南干沟边那个扬水点的水泵一启动,这片地很快就能浇完。”海兴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郑树森高兴地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县已经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饮水、浇地基本都用地表水了!”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对此,随行的沧州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吴洪涛深有感触:“深层地下水的回补缓慢,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特别是近海地区,地下水超采会造成更大的生态问题。2014年以来,沧州市18个县、市、区先后成为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本年度沧州市18个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工程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亿多元。”
国家巨资投入兴修的这些水利工程,如何使用好、维护好是个新课题。沧州市水务系统改革创新,推进形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和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根据可利用地表水资源,进行农业用水确权,超用加价、节约有奖,农民用水协会、“浇地公司”等新型农村用水组织及有关水利工程管护模式也应运而生。
海兴县水务局局长陈炳海介绍说,县里把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确权给每个乡镇的农民用水协会,然后由农民用水协会把使用权交给每个村成立的“浇地公司”,“浇地公司”以收支平衡为原则,为村民提供有偿灌溉服务并负起水利工程维护的职责。
“‘浇地公司’让大家省心、省力、省水还省钱”。张会亭乡农民用水协会办公室就在乡政府的路对过,协会执委会主席高宝河掰着手指,给记者说“浇地公司”的好处。“浇地公司”承担了水利设施维护与保养、水源调配、墒情勘测、定期适时浇灌职责,在外务工人员不用返乡浇地,家里没有劳动力的甚至可以由“浇地公司”派人帮着施肥,真正做到了让农民省心、省力;没成立“浇地公司”前,农民分散灌溉,浇地一次不算人工成本也要每亩60元左右。“浇地公司”成立后,浇地一次每亩收费30元,每亩地用水量也由漫灌时的80立方米左右降至现在用低压管网浇灌的50立方米左右,做到了让农户省水、省钱。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浇地公司”运营模式,解决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护问题,提升了使用效率、效果。据统计,2016年海兴县“浇地公司”为农民浇地9.7万亩,使灌溉用水保证率由原来的55%达到了100%,粮食增产增收2600万元,3000亩撂荒地重新得到综合利用。
循着农田管网、扬水点、干渠溯源而上,记者来到冀鲁交界的漳卫新河西大堤,河水在宽阔的河床上汤汤流淌,堤边的马庄扬水站朴素得有些简陋,然而,就是这个以此为起点的马庄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能够让海兴9.2万亩农田得到润泽。
站在扬水站前,陈炳海感慨地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说,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一定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继续改革创新,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更快更好地修复地下水环境。”(记者张岚山)
责任编辑: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