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复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粮协〔2015〕5号
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
今年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分别认定的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效期已到,近期,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安排了全国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复评工作。为做好我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复评事宜,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复评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企业复评,并就有关事项再明确如下:
一、“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复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请于7月17日前提交至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省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各一份。
二、我省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复评工作,请参照中粮协函[2015]8号文件规定执行。示范企业的复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请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粮食局)于7月底前统一上报省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复评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复评或者复评不合格的企业,不再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其证书和标牌到期自动失效。中粮协和省粮协将对复审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四、复评工作联络方式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联系人:韩兆轩、朱震
电 话:010-66095167/51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1008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省粮食行业协会联系人:赵建敏、李新年
电 话:0311-85815583 858140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050021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
附件:1、河北省获全国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2、河北省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3、河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承诺书
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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