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石家庄亩均粮食综合产能提高50公斤以上

12.10.2015  12:49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峻峰)2015年至2017年,全市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3万亩;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185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50公斤以上……日前,石家庄市出台《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全市粮食工作。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是关键。《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新区建设及新增各类开发区和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以补定占”。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实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点项目,2015年至2017年,全市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3万亩,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185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50公斤以上。

    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深入推进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集成一批粮食稳产增产技术体系。大力实施生产育种创新专项,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粮食品种。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领域,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切实抓好粮食高产创建100个万亩示范片建设,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行动”,集成示范机械化灌溉、机械化植保、化肥深施、中耕管理、秸秆处理、深松耕整地、精量播种、高效收获、作物烘干等生产全过程的机械化技术,力争到2020年实现粮食作物主产区全覆盖。

    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流转过程中,要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要向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条件的,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优先支持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积极支持开展旱作农业和节水农业。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严格地下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大力推广小麦节水品种等农业节水技术,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节水增粮机制。积极开展农机深松作业,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搞好重大病虫害监测,有效控制重大病虫危害,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为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结构合理、储存安全,《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参照《石家庄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建立本地粮食储备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次地方粮食储备新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粮食储备相关工作。

    同时,积极推进石家庄(正定)现代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市级粮食物流通道,并进一步提升市级和区域性粮油批发交易中心功能,加快联网竞价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各类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网上交易,鼓励社会商品粮油入场联网交易,从而提高粮食流通能力。

    此外,《意见》还要求落实和完善好粮食扶持政策,做到补贴方案、结果、发放过程和举报电话“四公开”;抓好粮食收购,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保底收购、利润返还等方式,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的收益,以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