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13.10.2014  19:21

冀发改投资〔2014〕1299号

张家口、廊坊、沧州、邢台、邯郸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

你们上报的2014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均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下达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968号)要求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评审,原则同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2014年粮食现代物流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范围。现将投资分解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其中“计划下达投资”一栏中除“中央预算内投资”一项外,其他均为参考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式为投资补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要按照市级人民政府出具的《2014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承诺书》的相关内容,对这批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的管理、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等负总责。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在2014年秋粮收购过程中建成投入使用。

二、  此次安排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仓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  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请你们明确专人,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分别向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报送《2014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附件:

1.河北省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表

2.《2014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2014年9月15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9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