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粮食局2015年粮食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15年,在省、市粮食局的具体指导下,平泉县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守住管好“平泉粮仓”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振兴粮食企业、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奋勇争先,继续保持了粮食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引进县外资金5904万元,领导干部引资完成2469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549.60 万元,实现利润52.29万元。并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项目工作成果显著。一是总投资1125万元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6个基层企业库点,目前已进入公示、招投标阶段,力争2016年开工建设。二是沟门粮库投资2469万元、新建3万吨仓容建设项目。该项目是与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的合作项目,目前前期手续已经跑完,正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规划许可。三是小寺沟库物流园区扩建、新建8万吨仓储库项目,今年总投资1250万元建设2.5万吨收纳仓。目前,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明年上半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粮安工程”稳步推进。为全面提高粮食应急供应保障能力,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应急供应工作,该局依托国强军供公司,已经在全县各乡镇设立20个粮食供应应急网点,初步形成了功能齐全、运转顺畅、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今后,将进一步完善20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
三、粮食市场规范有序。一是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2014、2015年度秋粮收购专项抽查、统计台帐抽查。先后抽查37家粮食经营者共出动人员80人次。三是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2015年1月,对全县100余家粮食经营者进行了粮食流通法规、玉米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验仪器操作、输送机和灭火器使用及安全、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台帐建立及如何记载台帐、粮食经营统计数据上报等内容培训。四是换发《粮食收购许可证》28户。五是今年以来,该局积极参加“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因基础扎实,业绩突出,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四、购销调控保障有力。针对今年粮食价格十分低迷的现状,企业经营亏损的不利局面,该我局不断加大对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玉米36391万吨,销售20680吨,实现销售收入4549.60万元,利润52.29万元;扎实做好1.3万吨省级储备粮和4095吨县级储备粮油的储备、轮换和监管等项工作,巩固粮食宏观调控基础;同时,切实做好粮食的调查、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扩大粮食统计覆盖面,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五、仓储管理不断规范。按照科学保粮和仓储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今年以来,各企业结合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整理粮仓,打扫仓库和库区周围环境卫生,完善仓内防潮和仓房密闭隔热以及防虫、防鼠、防雀措施,仓房内统一制牌悬挂 “国家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商品周转粮”标识,确保粮情稳定,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六、安全稳定态势良好。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检查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双想”活动,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0余次,严厉整治各种不安全生产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全县粮食系统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食品安全:严格按照县食安办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与企业签订《粮食食品责任书》,切实抓好各粮食企业的粮食食品安全监测督导工作,确保粮食食品安全。全年共到企业督导4次,未发生一例粮食食品安全事故。信访稳定: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力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下大力解决改制后的各种遗留问题,努力将各种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全系统未发生一例进省、进市集体访或越级访事件,为全系统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