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转发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核实确认地方储备 商品承储企业名单的通知
01.06.2016 21:01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冀粮财〔2016〕5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各直属企业: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实确认地方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名单的通知》(冀财税[2016]5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第一时间通知所辖县粮食局和本级承担各级政策性粮食储备的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和时间节点要求,抓紧与同级财政、税务、粮食主管部门联系,逐级申报确认粮食储备承储企业免税资格,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联系人:钱书杰 0311-85816908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5月30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1.06.2016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