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认真开展暑汛期安全督导检查

03.08.2017  13:41
  根据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全国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7]10号)、《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工作的通知》(冀粮仓储[2017]15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抵御强降雨、酷暑高温、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带来的严峻挑战,深刻汲取去年“7.19”特大洪涝灾害教训,省粮食局按照局领导包市责任分工,于近期对全省粮食系统暑汛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两个直管县全覆盖。通过以点带面、解剖麻雀的方式,重点检查了16个县区、28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29处,下达整改通知书8分。目前部分单位已经完成整改并经过验收,其他单位正在整改中。
  这次督导检查的特点:一是重视程度高。张宇局长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所包市、县、单位督导检查,再次做好宣传、动员、指导,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防汛保安全工作。二是方式有所创新。一改先发通知、听取汇报再查企业的做法,采取了“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三是重点内容突出。先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当地政府和省局有关通知精神对暑汛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制度落实、有效应对措施。再查各级、各单位应对强降雨、酷暑高温、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防洪、防泥石流、防滑坡、防坍塌、防泄露、防燃烧、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倒塌和防机械车辆伤人等建立预险预警机制、应急预案、抗洪抢险救灾领导机构和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开展应急演练;救援设备设施、物资准备等相关应急保障措施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并落实到位。第三是督查各级各单位是否开展了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盲区、漏洞,包括值班值守、巡查工作责任落实,通讯是否畅通等。四是督导检查要求严。不放过任何可能引发或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增强督导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安全风险大、容易或曾经发生事故的县(市)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承储各级政策性粮油、正在建设施工作业和粮食出入库的单位。督导检查延伸到企事业单位时,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单位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一式两份,现场填写,督导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双方签字,一份交企事业单位存档并作为整改依据,一份由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验收和省局作为跟踪整改落实依据,并纳入年终考核。
  当前,我省主汛期还没有结束,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保持高度戒备状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继续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将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有力促进署汛期“两个安全”目标的实现。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