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粮食局多措并举迎战夏粮收购确保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12.06.2014  13:54

  新疆夏粮收购即将展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安全,自治区粮食局就全区夏粮收购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把夏粮收购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收购平稳有序。提前划定收购片区,明确各粮食收购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

  二是落实收购计划,签订直补订单。将自治区下达的30亿公斤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尽快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粮食收购库点。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中储粮新疆分公司各直属库要及时与片区内种粮农户签订自治区粮食、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直补粮食收购订单》,做好夏粮收购基础性工作。

  三是严格收购管理,确保收购质量。坚持直补资金属地管理和补贴到户原则,坚持户交户结,严格收购审核,确保直补粮食收购数量与订单数量及售粮农民粮源相匹配,防止“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公开检化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农民卖“明白粮”,严禁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

  四是落实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要求收购企业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实效,为售粮农户提供粮食整晒场地、休息纳凉点、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在收购旺季要主动延长收购时间,采取预约收购、增设收购网点和收粮机械等方式,加快收购进度,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让农民卖“舒心粮”。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严格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坚持收购公示,各收购网点要按统一要求,将小麦质量标准,收购政策、价格、程序,服务公约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明显处公示,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交“明白粮”。各地粮食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邀请农村“三老”人员和乡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粮食收购。

  六是做好准备工作,保障收购安全。及时研定本地小麦收购工作预案,认真做好腾仓并库等准备工作,提前落实收购贷款和直补资金,确保“一手粮,一手钱”,不得给农民“打白条”。做好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粮食收购秩序,保障人身安全,严防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