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系统5篇案例获奖

14.12.2020  03:53

近日,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名单公布,我省法院系统共有5篇案例获奖,其中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2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获得先进组织单位奖。

此次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评选活动共收到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初评并推选的优秀案例分析2745篇,涉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领域。主办方组织30余位资深法官和法学教授组成10个专家评审工作组,制定严格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实行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最终,经复评、终评,共评选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得好、社会效果好的获奖案例477篇。同时,根据各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质量与获奖情况,共评选出先进组织单位49家。

胡某某合同诈骗案——如何合理推定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荣获二等奖,编写人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庆瑞;《宋某某过失致人重伤罪——事故调查报告能否影响案件的定性;驾驶机动车在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事故致人重伤,残疾赔偿金能否被支持》荣获三等奖,编写人系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闫艳;《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王某某、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公司法语境下竞业禁止的认定标准与救济》荣获三等奖,编写人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玲,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杨力;《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张某某等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以房抵债协议能否享有物权期待权排除法院执行》荣获优秀奖,编写人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窦淑霞;《刘某某诉乐亭县人民政府迁址行政允诺及赔偿案——政府不履行行政允诺的认定与赔偿》荣获优秀奖,编写人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