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结合 支撑保障促进行业蓬勃发展

07.05.2018  22:12

  医疗健康作为“互联网+”的关键领域,伴随着“互联网+”相关技术的发展进步,“互联网+医疗健康”已到了呼之欲出的成熟阶段。《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无疑为我国医疗健康事业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意见》以宏观高度,聚焦微观重点,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医疗保障结算、医学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服务体系的方方面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发展,同时覆盖信息互通共享、标准体系、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基础设施保障、相关配套政策等支撑体系的强化完善,以及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为中心,让老百姓切实体验获得感。

  《意见》中高频出现的鼓励、支持、允许等动词,处处散发着“放”的信号。如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强调在保障底线、红线的前提下,对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要鼓励大力发展,还不成熟的结合成熟部分有条件地发展,对符合医疗健康事业发展方向的新应用要大力支持允许探索,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增能增效,以空前的力度促进医疗健康事业发展。

  “放”的同时,兼顾“管”。《意见》划清红线和底线,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为基本前提,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比如,《意见》提出,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健全相关机构准入标准;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等。《意见》中鼓励与审慎有机结合,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便民惠民,积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意见》也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促进事业发展健康、规范、有序、可持续。《意见》要求,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协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的全国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与标准体系,加快应用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国家对中西部等地区的贫困地区予以适当支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装备保障服务能力;重点支持高速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城乡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医保支付、互联网诊疗收费、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配套政策等。

  《意见》全文核心思想可以总结为八个字“放管结合、支撑保障”,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放管结合的模式有助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与创新,保证各相关方有序合作,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落地生根,缓解医疗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需求,切实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