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闻短评快】石车管所20多人贪腐 问题出在哪?

12.09.2015  10:30

石家庄一车管所,所长贪污近300万,20多人集体“沦陷”,临时工也贪污30万。

一,谁贪腐谁伏法,从法律责任上说,谁犯罪就是谁之过,与他人无关。

可是,要思考这个犯罪的群体化、长期性,就不能不关注其客观原因。

二,基层财务审计是不是年年在搞?如果搞了,为什么这么多年的问题长期没查出来?审计程序审计制度是不是存在问题?

三,从预防犯罪机制上讲,单位负责纪检监察的人尽职尽责了吗?他为什么不能尽职尽责呢?监察监督所在单位员工,特别是监督单位领导,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吗?如果这种本单位的监督存在问题,是监督人员的主观问题还是监督机制有问题?

四,车管所的上一级纪检监察人员,对下属单位的监督行之有效吗?是没有按程序和要求尽职尽责查办,还是按程序和要求该做的都做了呢?换句话说,这种上对下的监督是监督人员主观不努力,还是监督机制存在弊端呢?

五,辖区司法机构的司法预防司法监督,对这样塌方式的贪腐、群体性的触犯刑律,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基层的司法效能,司法震慑,司法权威是否存在某些缺漏?

在中国处在历史上最牛的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一个基层车管所出这么大的“漏洞”,它暴露出的问题,它留下的思考,仅仅停留在这20个人身上,仅仅局限在车管所一个单位,那就太“初级阶段”了。(即通评论员 广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