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盟众筹系统:证监会公布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尚需完善
为规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证监会于2014年12月18日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义、准入、职责、行为,以及投资人和融资人的范围、职责、方式、行为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投资者的规定也相当严格,除了必须实名注册外,投资人必须达到一定的资产数额且有合法的资产证明,融资人的规定则相对较轻,除需实名认证外,项目必须合法。
管理办法的公布,让行业人士喜忧参半,喜的是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行业市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忧的是管理办法对股权众筹平台和投资方两者的规定过于严格,会将至少过半的行业参与者挡在门外,可能会抑制行业发展的势头。中国众筹系统第一品牌——云盟众筹系统CEO胥苗龙不无担忧的向记者表示:“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对投资人的要求过高,对行业发展极为不利。”
股权众筹平台的准入门槛还是相对宽松
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所有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且必须是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至少有2个拥有3年以上互联网或金融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成熟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和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的合法互联网金融企业,并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股权众筹平台企业实行严格的自律管理,不做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情,各地证券业协会应积极对股权众筹平台开展自律检查,对违反自律规则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措施。
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分析,管理办法虽然将股权众筹平台的准入门槛貌似抬高了,但却存在较多问题。净资产不低于500万,没有明确说明是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如果是固定资产,虽然有不少企业符合标准,但他们缺乏互联网思维,贸然进入必然碰的头碰血流,如果是流动资产,基本上可以通过一些明里暗里的手段实现。至于必须拥有2名3年以上行业经验的高管、成熟的平台和技术、完善的管理制度等这些都比较虚,也无从考证,所以说,这个行业准入门槛存在许多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
投资者规定过于严格不符合众筹趋势
管理办法规定投资人,如果是企业投资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果是个人投资人的,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并且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能力。无论是企业投资人,还是个人投资人,他们参与的单个融资项目的融资金额最低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从以上规定进行分析,对投资人的准入标准虽然仅仅从资产和收入进行了规定,但却稍微有点过了。众所周知,众筹融资的核心是小额融资,即是集中微小资金的力量帮助创业项目成长,所谓小额,就是比较灵活,投资人愿意投多少资金就可以,却不限制投资人的收入和净资产,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投资人的企业净资产和个人收入,明显把九成以上的希望进入行业的投资人挡在了门外。此外,只要是合法的投资项目,所需融资的金额无论多少,都是可以的正常进行众筹,但管理办法却规定必须超过100万,这点也违背了众筹模式发展趋势。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融资者不得公开或采用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这点一下就将股权众筹的最大优势给剥夺,即信息公开,就是因为公开,才能公正,公平。如果不公开,将会产生更多不明确漏洞,甚至暗箱操作,让投资者无所适从。还有对平台的监管机构并不是专门的机构,仅仅是一个证券行业协会,这显然很不严谨。综上所述,该管理办法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如果实行,势必会对行业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
云盟众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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