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河北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通报
二季度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全面强化监管,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下面,向大家通报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食品安全总体形势
6月27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省政府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从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方面,对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会议一致认为,二季度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生产经营秩序总体规范,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清明、五一、端午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形势平稳。
省公安厅开展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省公安系统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1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捣毁犯罪窝点46个,打掉团伙6个,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省农业厅加大了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林业厅大力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开展了果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省粮食局加强了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省卫计委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通报问题隐患。省工商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严厉整治农村市场商标侵权行为。省质监局强化了食品相关产品抽检,深入分析影响产品质量的原因。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围绕“三小”条例正式实施做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与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联合打造“食品安全快速大道”,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促进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食品抽检情况及隐患分析
综合各部门监督抽检情况,2016年二季度,全省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进出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总体合格率均达到94%以上。
1-6月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国本级抽检、国抽转河北、省抽、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专项抽检监测中,共发现不合格项目计7类193批次,其中食品标签44批次,品质指标25批次,农兽药残留19批次,塑化剂等其他污染物18批次,微生物指标14批次,生物毒素13批次,食品添加剂指标60批次。
根据抽检监测和各部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牛羊肉瘦肉精比前期有所下降但仍有检出。二是个别小企业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加工食品。三是有的地区存在用廉价鸭肉冒充牛羊肉卷(片)的现象。四是网购食品有时出现实物质量抽检不合格问题。五是市场抽检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仍有极个别超标。
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滥用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的,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举报。
当前正值温湿多雨季节,毒蘑菇极易繁殖生长,是毒蘑菇中毒高发时段,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的毒蘑菇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也不可靠。为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采集和食用野生蘑菇,避免给自己的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如果误食毒蘑菇中毒,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等措施,同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
三、药品安全状况
3月16日至6月15日,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验637个品种1223批次(不含基本药物),检验合格1200批次,合格率为98.1%。药品监督抽验涉及628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37家,抽验134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1批次,合格率为99.3%;经营企业355家,抽验657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18批次,合格率为97.3%;使用单位234家,抽验427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4批次,合格率为99.1%;医疗机构制剂配置机构2家,抽验5批次,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合格率为100%。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抽验抽取58个品种,涉及628家被抽样单位,抽验完成162批次,检验合格140批次,合格率为86.4%。
从二季度抽验情况看,我省药品质量总体稳定,消费者在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可放心使用。发现假劣药品请及时拨打12331或直接到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强化监管,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宣贯和筹备工作,全面加强我省“三小”的监督管理。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河北形象的网络舆情事件,不让小风险演化成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成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成区域性风险,不让经济风险演化成社会政治风险,切实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局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强化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巩固前期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成果,有效遏制“五无”、“两超一非”、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
(四)继续深入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构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有利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