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局“四突出”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邯郸市局决定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重点网站。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代币发行融资(IOC)、虚拟货币交易、互联网外汇交易、互联网保险等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突出整治内容。一是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等九种行为;二是整治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经营范围和广告发布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内容的广告。
突出部门协作。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可疑案件线索,及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金融部门认定构成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
突出违法惩戒。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失信名单当事人通过“信用河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同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互联网金融广告案例,进一步震慑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化、法治化的互联网金融广告发布环境。(张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