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商局“四突出”严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用品
14.04.2015 11:06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沧州市工商局“四突出”,严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用品。
安排部署突出“快、稳”。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成立项目监管组,紧密配合,有重点、分步骤,有条不紊地协同开展好此次整治行动,并按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
检查内容突出“严、细”。 以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及包装上宣传的源头治理。检查的具体违法行为包括: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等。
宣传方式突出“多、广”。 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消费警示、接受咨询答疑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披露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经营活动中常见的消费陷阱,帮助其了解甄别合格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常识。同时,充分发挥12315和 “一会两站”的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消费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整顿治理突出“明、实”。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处罚结果,针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主体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沧州市局)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4.04.2015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