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公示
为全面推进我省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按照《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全省国税系统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县(市)区局自主申报、市局评估指导、省局综合评价和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命名石家庄市矿区国家税务局等20个单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拟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单位有异议的,请于5个工作日(10月19日至10月23日)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渠道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反映。
通信地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传真):0311-88625122
附件:2015年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国税系统)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19日
2015年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
(国税系统)
石家庄市
矿区国家税务局、正定新区国家税务局
承德市
承德县国家税务局
张家口市
涿鹿县国家税务局、赤城县国家税务局
唐山市
玉田县国家税务局、迁西县国家税务局
廊坊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秦皇岛市
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保定市
白沟新城国家税务局、雄县国家税务局
沧州市
黄骅市国家税务局、南皮县国家税务局
衡水市
冀州市国家税务局
邢台市
清河县国家税务局、桥东区国家税务局
邯郸市
武安市国家税务局、磁县国家税务局、临漳县国家税务局
省直管县(市)
定州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