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 深化“一乡一庭”工作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省法院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统筹审判职能发挥与司法服务延伸,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乡村治理的河北样板。
方案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助推乡村绿色发展和满足村民多元司法需求等多方面入手,制定出十二条具体落实措施,加强改进乡村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方案提出,要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惩治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妨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犯罪行为,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发挥人民法庭优势促进乡村治理创新,深化“一乡一庭”工作模式,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基层调解力量的沟通与协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调解启动新模式,与“登字号”立案登记制改革相结合,对适宜诉前化解的纠纷指派法庭或委托调解组织等先行调解。
方案明确,要畅通涉农纠纷行业诉调对接渠道,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构建涉农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形成涉农案件立案前多元化解与立案后“分调裁审”相结合的多层次解纷模式,切实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健全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宣传推广“河北微法院”平台,增强诉讼服务的可得性、易得性。
方案规定,要依法监督支持乡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妥善审理涉及农地征收征用等行政案件纠纷,制裁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行为,着力保护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司法手段促进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保障绿色生态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方案强调,要通过司法审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时代要求积极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河北文化传统精华融入案件审理、纠纷调解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要促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律释明和裁判说理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不断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