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金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辆轻型客车迁建项目延期的复函

06.12.2014  17:37

冀发改函〔2014〕523号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秦皇岛金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辆轻型客车迁建项目备案证延期的请示》(秦发改产业[2014]36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秦皇岛金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辆轻型客车迁建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68号备案证备案项目。现因项目环评手续批复时间较长、土地指标不足等原因,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致使项目不能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为此,企业提出项目延期申请。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延期至2016年8月,其它建设内容请严格按照冀发改产业备字[2011]68号备案证执行。

特此函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