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省建设成为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高地 河北省科技厅厅长马宇骏解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全省落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新媒体10月22日讯(记者 吴新光)日前,河北省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省科技厅厅长马宇骏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马宇骏表示,《若干措施》围绕强化工作落实,明确了两大保障。
加大科技投入。近年来,我省财政科技投入逐年递增,为完成科技创新工作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科技投入与当前科技创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不相适应,与先进省市快速增长的科技投入态势有较大差距。2016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为1.21%,在全国排名19位。《若干措施》针对增加科技投入,提出了3项重点举措:一是省、市、县要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加大补短板力度,重点保障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引导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上升, 201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42%。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用,积极探索财政直接支持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科技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市县与省级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共设子基金,年内力争达到8支以上。三是健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定期发布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
强化督导考核。《若干措施》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指标纳入市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增加科技创新考核指标权重。这4项指标与现有4项创新考核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数和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水平)一同,构建起一套相对完善、规范透明、重点突出、简易可行的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各项创新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若干措施》还就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培训,开展政策落实试点,强化督导检查,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提出要求。对提出的今年重点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进行了分解,包括6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各市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一项一项地推进,一件一件地落实,一条一条地交账,年终进行排队,对完成任务指标优秀的,将给予支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