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科技局适应形势要求 推动科技管理改革
一、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对标青岛等先进地区,研究起草了《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围绕“完善决策程序、建立追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管和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四个方面,转变科技经费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转变项目形成机制、评审方式和管理模式。目前,该办法已基本完成,准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改革科技奖励评审方式。在今年的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中,坚持“三严”,即严把质量关、把请评委等关键环节交给第三方,严把数量关、将奖励项目总数比2013年减少5%,严把监督关、邀请市纪委全程监督。参评项目网上评审,评审结果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促进了科技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评选出的120项市级奖励中,有49项被省科技厅确定为省科技奖参评项目。
三、创新考评指标体系。如在创新型城市的考评上,坚持考实原则,突出重点任务,将科技园区、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刚性指标纳入考评内容;突出示范作用,新增了承担或参与国家863、973计划项目,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等指标,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等内容的权重;突出要素支持,科技金融指标中,在考评科技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科技担保、风险投资等内容的考评;在优秀企业的考评上,提高了对专利授权、高企建设情况的权重。
四、探索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新机制。为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多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推进科技贷款贴息的基础上,结合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重点围绕解决清资产、零资产企业的融资需求,研究起草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