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科技局“三个强化”加强科技信息宣传工作

23.07.2014  10:51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凝聚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唐山市科技局强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制,信息宣传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抓”。发挥局科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局“一把手”作为组长、亲自抓,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分工抓,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市科技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科技局、局机关相关处室,落实到“人头”,对重要信息实行约稿制度,深入挖掘,重点宣传。领导班子碰头会上,定期听取信息宣传工作汇报,分析检查存在问题,总结部署下步工作,做到信息宣传工作始终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二是强化全员办信息,局机关处室与县(市)区科技局任务“同担”。建立市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县(市)区科技局协同配合的全员办信息机制。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信息宣传员,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明确1名兼职信息宣传员,其他人员均为一般信息宣传员,进一步健全全市科技信息宣传联络员队伍,落实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推动信息、宣传工作合力。同时,创造条件让信息宣传员多参加会议,多接触中心工作,使信息员了解全盘工作,掌握最新动态。

    三是强化督导把关,信息宣传发布与业务工作进展“同步”。坚持严格的信息宣传稿件审核、对外报送、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促进信息宣传发布与业务工作进展“同步”。局机关处室信息宣传稿件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重要稿件由主要领导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信息宣传稿件由单位审核,报送市局指定邮箱,最后经局办公室把关,统一对外报送,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安全。坚持全市信息宣传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科技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信息宣传稿件刊发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导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到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中,并与年底评优、评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