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10.08.2015  17:58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文件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科〔2015〕61号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型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2016年度石家庄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石科〔2015〕56号)及《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财教[2014]3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财政局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筛选汇总和推荐,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财政局重点对申请资金金额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各辖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行文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须在石家庄地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纳税、注册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以后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3)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规模,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

  (4)项目符合《2016年度石家庄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要求,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工艺或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

  (5)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验收时项目产品应达到一定销售规模。

  2、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相关研发总经费的30%,且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

  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办公大厅——“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注册,用户注册身份为“申报单位管理员”。按要求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纳税所在地科技局,以下同),提交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项目。

  “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创新资金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单位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联系注册时所选的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单位注册信息无误后,为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

  (二)填报项目申请书

  1、项目申请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按要求的格式在线填报。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书,逾期将无法提交。

  填报项目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字样的水印,A4打印,左侧胶装),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辖区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后,通过“申请书在线浏览—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打印盖章。

  四、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财政局应于2015年9月4日前将推荐意见分别上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二份(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项目纸质胶装申请材料一份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科技局高新处    李永丹 电话:85089298

  石家庄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马月奎 电话:86688572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