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多方部署为“用成果”提速
■本报记者胡畔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作出部署,旨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事实上,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即是“出成果”和“用成果”,二者相辅相成,才可使科技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的掀起,我国的科技创新不断迎来新的高峰,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出成果”的速度明显加快。然而,尽管科技的创新速度在不断加快,但许多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却因诸多因素的制约难以实现,相较“出成果”而言,“用成果”的速度仍有所不及。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当前对科技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多向其前期的研究成果倾斜,对于后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视程度较低。从而导致许多科技人员的研究重心出现前移,形成只重视成果研究、不重视成果转化的局面。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对于许多中小微企业而言,转化科技成果既要购买专利,又要改造生产线等,资金消耗较大。而流动资金紧张往往是中小微企业的通病,这亦成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一大阻碍。
此外,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间平台,如众创空间、创业创新大赛等,也存在着热衷场面、忽视结果的现象。例如,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下,全国各地频频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但大赛质量却参差不齐。据本报记者的走访情况来看,有些创业创新大赛虽然场面热烈,但仅仅流于比赛表面,赛后相关成果的落地情况不容乐观。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将众创空间的数量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的标准,造成众创空间虽然数量繁多,但其硬件、软件皆不如意,入驻率极低的现象。
总而言之,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方环节,要想达到预期的“用成果”速度仍要面对诸多因素和挑战,不能一蹴而就。
事实上,为加快“用成果”的速度,我国此前也推出过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措施。例如,2015年8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3月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此次再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方案》提出,要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大力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此外,还要大力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投入。
从多方部署可以看到,此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是围绕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来加强系统部署,意在通过抓好措施落实,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
例如,针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创新,《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建立创新要素充分融合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资本、人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催化作用,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
而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问题,《方案》则提出要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一方面要发挥中央财政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地方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同时还要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
此外,针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间平台,《方案》也提出要重点在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有效支撑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