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各县(市)区长为禁烧第一责任人

09.06.2014  21:40

目前,我市夏收开始,为确保做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市政府于昨天进行了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长为禁烧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是实施主体,村组(社区)负责具体落实。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做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控,不留盲区和死角。要严格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对于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方面责任,严查焚烧者责任;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打击;对包片督查工作不到位、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引起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