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祯科在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省工经联(省经团联)作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多年来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在社会团体登记、年检、监管、评估、党建、购买服务、统计分析以及经济交流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2015年,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在省工经联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优势,做了许多企业想做却做不到、政府要做却无精力做的事情,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微观经济运行中,起到了“传送带”、“分流器”和“上挂下联”的作用。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格局。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步伐,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经济社会发展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培育一批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前提、业务范围定位准确、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商会。对养老扶贫、环境治理、互联网+以及新型经济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等方面成立行业协会商会要给予鼓励支持;对业务萎缩、运转失灵、服务缺位、长期不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自然淘汰。二是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共事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地方立法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推动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将适合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将评估等级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准入条件,对评估等级高、作用发挥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优先购买服务。三是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改革。按照我省《脱钩实施方案》安排,坚持试点先行、平稳过渡原则,因地、因业、因会开展脱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省民政厅作为脱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将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快转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及时完成脱钩后的章程修订、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等法定事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尽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四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和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就是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需要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种证书,合并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民政部门将以实施统一代码和法人库建设为契机,着力抓好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改变以往重登记、轻管理、无力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切实加大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