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神经血管介入等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的公示

13.10.2014  14:56

  为加强神经血管介入、周围血管介入、综合介入等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和《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开展神经血管介入、外周血管介入、综合介入等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现场审核。综合专家现场审核意见,拟同意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故城县医院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河北省中医院开展外周血管介入和综合介入三级及以下手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联系电话:0311-66165703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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