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内人文社科重点基金和校内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校内科研基金的激励、培育和引导作用,以科研基金项目为载体,凝练学术方向,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校科研整体水平,我校现即开始组织2014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金和校内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集体论证把关,择优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重点科研基金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瞄准学科前沿的基础研究和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急需解决的应用对策性研究;资助额度1.5万元。
(二)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旨在资助学术价值高,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学术著作,拟资助的学术著作应以出版学术精品为目的,富有创新见解,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资助额度3万元。
以下两种情况均可申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1.申请者已完成全部书稿(编著、论文集,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教科书、工具书,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除外),总字数在15万字以上并持有正式的图书出版合同,可申报校内常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2.书稿完成80%以上且未签订正式的图书出版合同或未出版;博士毕业论文满3年并做较大修改的。申请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的优先。
二、注意事项
1.在研国家、教育部和校内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学校重点基金项目。
2.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第一完成人),且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在申报之列,可申报相应归口部门项目。
4.课题立项后划拨经费40%用于前期研究,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30%经费,结项后依结项等级划拨剩余经费或追加经费。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者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1份,统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附件3),A4纸打印,一式2份。提供完整书稿一份,包括前言、目录、内容和主要参考文献;未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申请人还需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且提供80%以上内容和结构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的书稿一份。
3.各单位统一填写《2014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院长签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4.请各单位务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附件:
2. 校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