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解决途径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体制的促进和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为实现党领导下政府治理和社区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良好社区治理局面,把城乡社区建设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指明了方向。而社区资金作为社区运行、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保障,其管理水平和使用情况影响社区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笔者结合审计工作中的实践,谈一下体会。
一、社区资金的运行、管理与使用现状
社区资金是指关系到社区运行、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保障经费,其合理有效使用有助于保障社区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支持和服务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有助于促进社区治理方式的改进和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目前城市社区资金来源由财政核定的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各级部门拨付“费随事转”专项工作经费、企业共建和捐赠收入、经营性收入及表彰奖励资金、利息等其他收入构成。普遍实行由社区居委会报账、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管理的“居账街管”的财务管理制度。由于各项社区资金使用范围不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其的管理方式也不一致,导致社区资金具有种类多、总量少、来源渠道多且管理方式不统一的特点。基于上述特点,社区资金在运行、管理与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未严格执行预算安排、管理和拨付社区资金。
一是社区专项工作经费财政配套安排不到位。二是少拨、多拨或滞拔社区工作和人员经费。三是少数街道办事处挤占社区资金用于街道事项。上述情况制约社区资金的筹集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正常运转和社区人员家庭生活。
(二)社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
一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以多项名目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未按规定用途、超范围使用社区资金。二是未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程序。如惠民项目资金、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不规范。三是部分“费随事转”资金如统计调查、换届选举等专项项目资金执行完毕后形成的正常财政专项资金结余没有重新安排或收回,形成闲置。
(三)使用社区资金购买服务行为不规范。
一是引进服务机构、社区项目建设未经集中采购或招投标。二是同类型服务费支付差异大。三是建设项目承包给无资质的施工企业。四是对购买服务质量和效果缺乏必要的后续考评机制。
(四)社区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存在漏洞。
一是账户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分账核算、保留账户未纳入统一监管的情况。二是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存在公款私存、大额提取支付现金的情况。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附件涂改不全的情况。个别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五)社区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隐患。
一是社区房屋租赁管理不健全,存在随意定价、合同或收据缺失、未收租金及同址同质租金差异较大等问题。二是社区资产未及时办理权属证明或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个别社区房屋和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产权管理不清。
(六)部分社区政策执行未落实。
一是未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社保、公积金政策。二是“社区减负九项规定”落实执行不到位,仍存在人员配备不到位、借调社区人员、要求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明令禁止的行为。三是社区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存在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或社区用房被占用、未按规定时间开放社区设施、部分社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闲置等现象。四是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三社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地区基本未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引导匮乏。
二、产生问题原因分析
针对社区资金在预算管理执行、社区资金分配使用、政府购买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建设项目管理、社区财务与资产管理和社区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浅析原因如下:
(一)部分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建设支持指导力度不够。
有的街道办事处对所辖社区在落实惠民政策、财力物力保障、指导社区自治管理、社区工作考核奖惩等方面缺乏科学统筹的措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计划性,未能突出不同类型社区建设重点;对社区落实惠民项目“四民工作法”等工作程序的要求和考核流于形式;对社区资金支付范围缺乏指导性意见;未针对社区工作人员少、劳动强度大与报酬不匹配等问题适时提出奖励惩戒考核办法。
(二)缺乏统一的社区财务管理规则和核算制度。
由于市、区职能部门尚未出台有关社区财务管理规则和具体的会计核算制度,使“居账街管”方式缺乏完善的会计制度保障,导致有的街道对社区资金财务核算具有随意性,会计科目(明细科目)设置不统一,社区收入确认标准不一致,财务数据难以真实反映社区收支余情况。部分街道办事处无相应内控制度和流程规定,对社区资金理财能力偏弱,部分专项经费在基层结余沉淀,未发挥使用效益。有的街道简单采用社区财务核算外包方式,使集体资金缺乏有效监管。有的社区固定资产、房产和其他财产一直处于管理盲点状态。
(三)部分街道和社区没有按文件规定厘清各自职能。
目前有些社区管理存在“过度行政化”的现象,即街道对社区管理高度集中。街道大量统筹使用社区资金,资金没有分配到具体社区,社区人员对本社区资金总数和内容不知晓,导致社区在管理和组织居民活动方面更倾向于听从街道安排,缺乏自治,社区工作开展被动。
(四)部分街道社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薄弱,少数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
有些街道财务人员和社区报账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财务业务水平有限,身兼多职且人员变动频繁,随意调配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少数街道领导、社区领导、社区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监督缺失。
三、提高社区资金管理和使用水平的途径和措施
(一)加强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创新。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创新社区服务体系绩效考核责任目标完成。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融入社区治理,健全完善社区建设法规制度和标准,尽快制定社区资金适用的财务规则及核算制度,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保障待遇,规范结构化报酬制度,结合“互联网+公共服务”优化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优化财政支持方式,提高社区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充分考虑社区改进服务满足居民实际需求,编制社区建设各类专项经费预算和各街道办事处预算,合理安排细化社区资金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拓宽社区资金使用的途径,有效整合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预算安排及时拨付社区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刚性。
(三)依法厘清街道与社区职能,规范社区“居账街管”。
通过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九项规定”,进一步厘清街道和社区的权责边界。街道办事处应“减负放权”,增强辖区社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应完善“居账街管”方式,制定社区资产管理办法,确保社区资产安全完整。社区应严格实行社区经费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加强“居务公开”力度,让社区居民知晓本社区资金运行状况和活动内容。
(四)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多元化。
通过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指导标准和后续监督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三社联动”机制落实,实现公共服务多元化,并加强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督促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五)加大对街道社区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社区资金的监管。
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应从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报销流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约束社区人员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大对街道社区管理、财务人员的财会专业理论、财务操作实务、财务管理以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行为,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康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