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确定在威县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为县域经济发展探新路
近日,河北省政府批复《威县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威县成为河北省唯一一个综合改革试点县,改革试点起止年限为2014年至2017年。
批复意见指出,威县综合改革要以实现城乡统筹、加快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开放招商体制改革、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等,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创新和重点突破,激发内生活力,创优发展环境,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径。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实行行政审批“一章制”,组建行政审批局
根据方案,威县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提升效率、理顺责权关系、审批监管分离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审批高效、监管有效的行政审批体制,完善政务、司法、执法“三公开”和权力、监管、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公布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一章制”,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组建行政审批局,专门负责行政审批。积极探索“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以及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除国家和省明确不能下放到县的审批事项外,邢台市要全部下放到威县审批。同时,开展进出口贸易企业县级备案试点。
探索推行大部门制——
将成立市场监管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政社会事务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方案明确,威县将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对剥离审批职能的部门,探索加强监管办法。优化机构设置,完善市场监管,整合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成立市场监管局,实现市场监管职能的相对集中,并将管理职能向乡(镇)延伸。以县城管局为基础,整合有关部门相关职能,成立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履行城乡容貌整治、环境卫生监管、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等职能。
大力精简行政机构。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率先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在社会事业、城乡建设领域,探索推行大部门制,整合民政局、民族宗教局,成立民政社会事务局,加强对拥军优属、救灾救济、民族宗教的服务;整合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城乡规划建设局。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不突破编制总额和机构限额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自主安排机构设置。开展公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
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
方案规定,威县将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机制。坚持“全县域规划”理念,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形成城乡一体、有机衔接、完善配套的规划体系。探索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模式,稳步推进中心村和新型社区建设,试行农村社区、农业园区和工业园区“三区共建”。实行县城市区化管理,设立街道办事处,成熟一个、报批一个。
建立城乡资源统筹配置机制。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
加大县向重点镇下放权力力度,加强城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增强乡(镇)经济实力,发展一批产业突出、特色明显的重点镇。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给予更大的财权事权,试点乡(镇)税收县享部分不再分享,逐步实现乡(镇)政府财政独立高效运行。根据发展实际,适时把周边乡并入重点镇,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
推进环保监管监测下移,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
方案明确,威县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污染减排总量预算制。强化涉水企业治理监控,推行差别水价电价,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多元化造林绿化投资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探索实施第三方治污模式。推进环保监管监测下移,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全国一流医疗机构深度合作机制和省内三级综合医院对口帮扶制度。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农村医生养老机制。(记者刘清波)